我国目前斜视弱视的发病率为3-4%,我国有2亿儿童,约有九百万至一千二百万儿童患斜视弱视。
什么是弱视?
弱视是指眼球及视路无器质性病变,以功能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 0.9 且不能矫正者(也就是说:即使戴上矫正眼镜,视力仍达不到1.0正常视力标准),称为弱视。它是儿童在视觉发育过程中一种常见的眼疾,严重影响儿童视力,若不早期发现,早期治疗,可能会导致永久性的视力缺陷。
弱视的分类及成因:
1.屈光不正性弱视:
通常是两眼都有高度近视、远视或散光,会造成视网膜的影像模糊,影响视力的发育。我国儿童的弱视主要是由屈光不正,特别是远视性屈光不正引起的。
屈光不正性弱视包括:近视性弱视、远视性弱视、散光性弱视。
2.遮眼性弱视:
在婴幼儿时期,如有角膜混浊、上睑下垂、先天性白内障等,由于患眼视线遮断、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。及早治疗上述疾病可避免弱视的发生。
3.先天性弱视:
包括器质性弱视和继发于眼球震颤、全色盲所致的弱视。器质性弱视可能因新生儿黄斑出血而致视细胞的发育异常。这种弱视是难以治愈的。
4.斜视性弱视:
由于斜视而发生复视,大脑皮层为了克服复视的干扰,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传来的神经冲动,从而引起斜视眼产生弱视。这种弱视早期经过适当治疗,有可能提高视力,但也有少数病例虽经长期治疗,视力改善不大。
5.屈光参差性弱视:
由于两眼近视或远视的度数相差较大(超过300度),两眼会看到两个清晰度不一致的物像,大脑皮层长期抑制度数较深的眼的物像,从而发生弱视。若能早期矫正屈光不正,则可以防止其发生。这种弱视经过治疗可能恢复视力。